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改革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意味着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章立制环节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来考量。
然而,一些单位在建章立制环节,虽然建立了不少好的规章制度。但是,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墙化”代替“强化”,没有把制度逐项落实在思想、行动上,没有用制度解决实际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就是花架子,就是一张废纸,起不到任何警示、约束作用,“落实”就会“落空”。真正强化制度管理,就要将管用的制度“入脑立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真正解决问题。
“强化”别“墙化”。“墙化”乃应景之作,装点门面,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不仅浪费经费、空耗精力,而且会助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歪风。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建立行之有效、施之长远的好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落实,扎扎实实、认认真真解决问题,使改进作风常态化,这才是建章立制的真正目的。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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