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教育活动中,一些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时常说:“对事不对人”。批评只讲现象,不涉及具体人。批评领导遮遮掩掩、批评同志躲躲闪闪,讲问题含糊其辞,避重就轻。批评成了隔靴搔痒,起不到丝毫警示作用,体现不出对同志的爱护和关心。实践证明,有效的批评“对事”也“对人”。
批评“对事不对人”,其实是“空谈”,是“怕得罪人”、“当老好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你好、我好、大家好”,“做一线、留一线、以后好相见”,搞“一团和气”。这是党性不纯,缺乏正气,没有锐气,害怕揭露矛盾,不敢进行面对面的思想交锋,只好对开展批评被动应付,不痒不痛、轻描淡写、讲现象,千方百计避开人。如此“对事不对人”,不是真批评,而是假批评、形式主义的批评。不仅让一些需要帮助的同志不能及时认识到自己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也助长了表面上的“和和气气”,掩盖了实际上的“疙疙瘩瘩”,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只有“对事”也“对人”,敢于动真碰硬、揭短亮丑,敢于触及思想灵魂,敢于揭露具体的矛盾和问题,批评才有“辣味”,才有针对性,“批”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发挥“药效”,“治好病”。批评只有“对事”也“对人”,才是真正对同志的爱护和关心。当同志身上出现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点名”拉拉袖、提个醒,就可能使其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在问题比较严重时,“点名”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就可能对其起到醍醐灌顶、悬崖勒马的作用。批评也就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人、挽救人的目的。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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