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强调,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四有”,是总书记对县委书记的谆谆教导,也是总书记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党员干部都要“心中四有”。
“心中有党”。党员干部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绝对忠诚于党,做到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阳奉阴违、口是心非。
“心中有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勿忘人民,甘做奉献;鞠躬尽瘁,奋发有为。”党员干部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干事创业做到“心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为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心中有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强调,“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党员干部要为党和人民做事,为党分忧、为民尽责、为民谋利,勇挑重担,顶住压力,恪尽职守,迎难而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决不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心中有戒”。心怀一个“畏”字,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敬畏组织、敬畏百姓,守纪律、讲规矩;奉行一个“公”字,讲公平正义、讲公开透明、讲公道无私;恪守一个“廉”字,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贪不占不侵不夺不争,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清正廉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来源:绥宁新闻网
作者:袁冰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