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乐安变电站场所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绥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玲 向剑平 唐昌信)1月5日,绥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乐安铺乡一变电站场所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该局迅速联合县公安局乐安派出所和乐安铺乡政府赶赴现场,依法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61件。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一些商家为了牟取利益铤而走险,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给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带来挑战。为此,绥宁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成立烟花爆竹稽查队,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全县184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经营违禁品、灭火器过期等问题,逐一记录在案,交办到相关乡镇,由乡镇督促零售店整改到位。同时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和村内闲置房屋、院落、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分别在金屋塘、李熙桥、武阳、乐安铺查获4起烟花爆竹非法走私行为。
在开展排查打击的基础上,绥宁应急管理局还采取广泛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金等措施,排除一个个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定时炸弹”。据悉,2021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205份,查处安全隐患问题345处,立案查处危化烟花生产经营单位26家,行政处罚22.8万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62起,没收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共5471件,行政拘留8人。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玲 向剑平 唐昌信
编辑:周玉玲
本文为绥宁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hnsnnews.com/content/2022/01/10/10726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