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随着春节来临,人员流动性增强,入绥返乡人员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公众出行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二、车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馆、学校、医院、药店、集中隔离场所、KTV、影院、文化馆、网吧、景点景区、养老机构、殡仪馆、精神病院、监管场所、业务办理大厅、工厂车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查验双码、清洁消杀、1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戴口罩者一律不许进入上述公共场所。
三、倡导就地过节过年,非必要不返绥,非必要不出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尽量不出市,并劝导在外亲属不返绥。确需返乡入绥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报备,详细告知返程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并配合村(社区)按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五、对入绥返绥人员强化分类管理。
1.境外入绥返绥人员实行“14+7+7”管控措施,在第一口岸城市实施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实施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7天集中隔离,下同),并做6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实行“双采双检”。
2.中高风险地区入绥返绥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9次核酸检测。
3.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来绥返绥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5次核酸检测。
4.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来绥返绥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4次核酸检测。
5.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来绥返绥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3次核酸检测。
6.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地级市、直辖市的旅居史来绥返绥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做4次核酸检测。
7.外省入绥返绥人员均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绥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3月15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绥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1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秦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