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姚艳阳)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1月18日,副县长黄文勇部署召开市场监管组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会后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佩戴红袖章全体出动,对全县餐饮、酒店、宾馆、药店等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压实经营者防控主体责任。
实行网格化监管,在责任上打基础。为防范新冠病毒入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该局自1月12日起开展特别防护期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成立了特别防护期工作专班,干部职工全体出动,由局领导带队,药店安排专人值守,餐饮店、酒店(宾馆)及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场所安排人员实行区域包干值守,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传递正能量,在宣传上下功夫。该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及《关于做好特别防护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各药店、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店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利用户外LED电子屏、标语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无缝隙宣传新冠肺炎预防知识及防疫措施,劝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对入绥返绥人员强化分类防控等事宜,做到疫情防控形势人人知晓,防控行动人人参与。共发放通知、公告1000余份。
发挥药店哨卡作用,在督导上做文章。为督促药店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该局1月20日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与全县78家药店签订了责任状,并派出工作人员34名,对县城绿森林大药房、怀仁大药房等34家药店进行一对一的指导、蹲守,督促各药店加强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登记和报告,及时监测和防范风险;落实每日自检制度,从业人员每日进店和离岗体温自检,营业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定时进行环境消毒,并根据需要加大消毒频次;对进店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查“双码”、测量体温,对红黄码及发热病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村(社区)。共排查出黄码人员6名,均及时上报了社区,登记购买“四类药品”实名制顾客信息500余条。
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在监管上求实效。加大对药店、餐饮、酒店、宾馆、冷链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外卖等重点场所及人员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顾客进入戴口罩、查“双码”、测体温,员工工作时戴口罩,场内规范消毒通风、“一米线”等常态化的防控措施。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未经批准,商场超市场内不得举行大型(超过50人)聚集性促销、表演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口冷链商品落实好消毒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充分发挥“湘冷链”平台的作用,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时将采购、销售食品相关的信息录入“湘冷链”平台。同时,严格落实监管人员和冷链食品、药品销售等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共出动工作人员240余人次,巡查餐饮店、宾馆、超市、冷链食品等经营户400余家,发放消毒登记表、体温登记表500余份,签订了责任状420份,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54份。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姚艳阳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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