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依法查处寨市乡朝仪信用批发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月13日,在金屋塘镇万紫村查处一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月24日,在唐家坊镇唐市查处一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李玲)1月24日,绥宁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各乡镇组成的烟花爆竹稽查执法队,在唐家坊镇唐市查处一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没收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340件,对当事人行政拘留5天。
针对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供需旺盛、非法违法问题和安全隐患突出等情况,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力量,严密管控、从源头规范合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违法行为。1月5日,在乐安乡变电站废弃房屋内依法没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761件,对当事人行政拘留5天;1月7日,在寨市乡朝仪信用批发部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月8日,在寨市乡朝仪顺旺批发部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月11日,在乐安铺乡红富士超市依法查处一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1月13日,在金屋塘镇富贵来超市及万紫村分别查处一起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月14日,在瓦屋塘镇一品佳超市及岩湾村分别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月18日,在李熙桥镇百玉村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1月19日,发现红岩镇利群超市和佳慧超市均存在异地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各处罚款1000元。
这一系列的铁腕执法,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专项“打非治违”行动将持续整个春节,通过敞开举报门户,广泛收集线索,结合上门走访、入户宣传、联合执法等多种措施,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玲
编辑:秦玲玲
本文为绥宁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hnsnnews.com/content/2022/01/24/10803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