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向海 夏绵洁)2月17日,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对今年依法收缴的一批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据悉,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巡查、清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了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获收缴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及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3100余件,总价值40万余元。为了避免因烟花爆竹发生自燃所引发的安全隐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置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规范》等规定,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对其进行集中销毁。整个销毁过程安全、平稳、有序,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销毁区域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妥善清理,确保销毁现场不留任何后患。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负责人向剑平表示:“下一步,我县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海 夏绵洁
编辑: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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