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偷渡行动,织密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非正常途径入境入绥人员线索举报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非正常途径入境入绥人员线索,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2022年1月1日以来的非法入境入绥人员,被公安机关认定属违法犯罪的,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元)。奖金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支付。
三、解释权属和相关规定
1.本公告由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负责解释。
2.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诽谤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24小时举报电话:110。
为全面防控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给非法入境入绥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机会,在严厉打击非法入境入绥违法犯罪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的同时,敦促非法入境入绥人员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定属于自首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从轻、减轻处罚,对于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2022年3月17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编辑:周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