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龙小青 唐文君)近日,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陈某某下达了绥城执强决字【2022】第(062)号《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对其在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旁修建的钢架棚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截止发稿,当事人陈某某对其修建的钢架棚建筑物自行拆除到位。
今年以来,县治违办加大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力度,成立执法调查组、政策法规组、土规认定组三个工作小组。截止2022年4月12日,执法调查组共入户调查303栋,立案268件,结案53件。土规认定组完成规划认定151宗。根据相关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应当依法给予拆除,目前共拆除违建10处,共计拆除面积1173.4平方米,其中1月份拆除4处违建面积639.9平方米;2月份拆除2处违建面积72.4平方米;3月份拆除4处违建,面积461.11平方米。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小青 唐文君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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