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继军 刘润恺)4月21日,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带队走进县内2家主要客运、校车运营企业和5所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和工作督导。
检查人员主要对客车、校车的安防设施以及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场站安检工作松懈、安全宣传氛围不浓,车辆存在安全带使用不畅、灭火器过期等隐患;部分学校对交通安全宣传认识不够、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对学生、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劝导不力,导致接送学生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不高,严重威胁家长和学生的出行安全。为此,该大队要求各企业和学校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对员工、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大家的安全、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继军 刘润恺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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