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文君 姚艳阳)5月9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房屋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阻断利用违法建设收益的渠道。
为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5月1日起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定职责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并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得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经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文化、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依法认定违反规划、土地、房屋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不得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责令市场主体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15处。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文君 姚艳阳
编辑: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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