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中)
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向海 陶雯)5月13日下午,绥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长铺镇等单位共130余人,对在本轮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场所的2栋自建房屋共4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予以立即强制拆除。副县长彭遵礼到场指导。
截止5月12日,绥宁县排查房屋54974栋,初步判定存有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性场所的自建房屋52栋,其中停止经营行为45栋,断水断电7栋,撤离人员252人。绥宁县以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百天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乡镇和行业部门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确保人不住危房、不使用危房,坚决杜绝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海 陶雯
编辑:秦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