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标志。7月2日上午,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在县城部分交通路口发现,为图一时方便,市民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我县自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以来市容市貌焕然一新,但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的行为一直屡见不鲜。闯红灯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是十分危险的不文明行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需要每一个市民共同努力。创文工作涉及我们每一个人,决定了我们今后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方方面面。一言一行总关情,一举一动见文明,大家携起手来,共创国家文明县城。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平安规范出行,争做文明市民。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