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点状暴发态势,海南疫情处于快速上升期,当地呈广泛社区传播,外溢感染者涉及重庆、广东、湖南娄底、四川等多地。广东多地报告感染者,湛江、茂名等地社区传播和扩散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叠加暑期旅游出行高峰,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和风险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绥朋友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绥宁县疾控中心特提醒:
一、积极配合风险排查:以下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1. 7月25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2. 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3. 7月23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4. 7月28日以来有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湛江市徐闻县旅居史、经停史人员;8月3日以来有湛江市霞山区、廉江市、经济开发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5. 7月28日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6. 7月29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旅居史人员;8月4日以来有珠海市香洲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7. 7月30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8. 7月31日以来有湖北省潜江市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9. 8月3日以来有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8月5日以来有茂名市化州市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10. 8月3日以来有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
与各地公布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外地流调人员通知为密接次密接人员需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来(返)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进行报备,通过登陆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
2. 外省来(返)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第一入绥点采取“即采即走”措施进行核酸检测;有疫情的省份入(返)绥人员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需在第一入绥点实施落地检。
3. 已抵绥的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合理安排出行。近期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动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提倡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人员非必要不来(返)绥。
四、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者、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及早就医需佩戴口罩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五、倡导所有公众严格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遵守1米线、文明就餐、积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10日
来源: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秦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