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对照评选推荐条件,经研究,拟推荐绥宁县林业局为全国林草先进集体申报对象,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绥宁县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监组或绥宁县林业局政工股反映。
联系电话:0739-7611150(绥宁县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监组)
0739-7618529(县林业局政工股)
地址:绥宁县林业局办公楼2楼(绥宁县东正路8号)
绥宁县林业局
2022年8月10日
来源:绥宁县林业局
编辑:秦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