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绥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月1日正式开始
一、参保缴费政策须知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新生儿参保”等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哪些人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一)参保登记
1.原已在我县参保的居民,不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规定缴费渠道直接缴费即可。
2.新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先进行参保登记、再参保缴费。如果您是首次办理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乡镇和村级医保经办服务点、县医保事务中心、“湘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登记。
(二)参保缴费
参保居民可通过村(社区)代缴、银行柜台、银行智能P0S机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网上缴费。
缴费时记得携带好身份证或户口薄,准确录入身份证号码。
“湘医保”微信公众号
“湘税社保”小程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
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解除后顾之忧抵御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参保居民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用额外缴费,达到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按时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秦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