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4日17时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封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将锦秀江南小区东至林海路通往哨溪口公路,南至林海路,西至林海路通往幸福山庄的巷子,北至青龙路合围区域;碧桂园小区实行临时封控措施,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3日开展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4日17时即时生效,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另行通知。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4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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