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筛查潜在疫情风险,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9日在绥宁县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9日上午7:00—中午12:00。
二、检测范围
此次核酸检测范围为:绥宁县城区所有常住人员、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详见绥宁县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分时段、错峰、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
四、有关要求
1.广大居民要主动参与,按照相关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核酸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本人健康码等有效证件,主动扫“场所码”,采集过程中科学规范配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跨区域流动。
2.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不按规定参与每轮核酸检测的人员,系统将自动赋红、黄码,如因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
3.长铺镇、长铺子乡要以村(社区)为单元,迅速组织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5.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者不能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请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配戴口罩。
6.核酸检测期间,请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不聚集观看、不紧张恐慌、不拍照录像。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本轮区域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
8.封控区人员、红码及居家隔离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黄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