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部分风险区域范围调整如下:
1.东至商贸街1巷公路,西至商贸街3巷,南至绿洲大道,北至仁济医院合围的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2.将杉木坳223号整栋调整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3.将西至长铺老桥头,北至经发国际,东以山为界,南以巫水河东边合围区域(不包括高风险区域和东至商贸街1巷公路、西至商贸街3巷、南至绿洲大道、北至仁济医院合围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防控措施自2022年11月10日2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杨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