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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绥宁疾控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龙莉婷 2022-11-27 16: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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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本土疫情依然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防控形势愈发严峻复杂。跨省跨区疫情增多,多地新旧疫情叠加交织,局部地区出现了疫情反弹,我省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为保障全县人民健康,绥宁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

一、履行责任,配合查验。自觉履行个人责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近期收到有关防疫短信和健康码弹窗提示,请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做好防护,健康出行。自觉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及时提醒周边人员规范佩戴好口罩,共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出行前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避免前往高风险区,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建议我县各单位干部职工,近期非必要不离绥。

三、入绥返绥,及时报备。入(返)绥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所有入(返)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绥,并在抵绥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县各交通站场、公路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入(返)绥人员查验报备情况。对故意隐瞒行程、逃避查验造成疫情传播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减少聚集,降低风险。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建议近期非必要不举办各级各类大型聚集性会议、培训等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避免去人群密集或密闭空间的场所,降低感染风险。

五、加强监测,规范就诊。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不自行服药,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诊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接种,构筑屏障。严格落实“多病共防”,时刻保持身心健康。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冬季常见呼吸道疾病“叠加”情况,做好对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等冬季传染病的预防。符合接种条件且无接种禁忌的人员,请自觉主动完成新冠肺炎、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以及肺炎球菌等疫苗的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7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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