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苏再彬 袁娟秀)近日,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各乡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督导居民自建房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整治,是否建立完善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满足居住或使用条件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部落实人员撤离、停止使用、打围封闭等管控措施。对既有违法建设自建房,是否通过完善手续、限期拆除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工新建居民自建房是否落实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苏再彬 袁娟秀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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