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于华) 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颁布了《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的修订旨在适应新形势下灵活就业人员的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缴存和使用的便利性。以下是《办法》的主要内容:
缴存范围扩大。《办法》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方式灵活。灵活就业人员以按月缴存方式,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自行申报,也可在中心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当年度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可每年调整一次。
使用政策优化。《办法》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贷款的条件,如缴存人缴存6个月后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停缴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提取。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以支持其购买自住住房。
服务效率提升。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便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缴存人可直接向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本人银行卡,填写申请表与签订协议即可。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将有助于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管理中心呼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积极了解和利用新政策,为自己的住房梦想添砖加瓦。有关《办法》的更多细节和具体业务操作指南,市民可登录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或通过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于华
编辑: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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