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记者 邓钊 唐芳艳)2月19日下午,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佘芝云、夏贤钦、石亮明、袁子玖、唐艳、罗青松、卿笃林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审查计划、财政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相关候选人、表决人选情况的汇报。根据大会补选办法的规定,确定了相关正式候选人、表决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听取了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推荐的监票人名单情况,通过了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审议;讨论了关于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审议。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邓钊 唐芳艳
编辑: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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